1961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曹菊如在审定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管理局上报的第三套人民币票券缩小尺寸方案时提出两点意见:1、几种元券的大小可以,但能否考虑再缩小几种角辅币尺寸,使得主辅币间的距离更为明显,同时,因为辅币印量较大,其经济效益一定大,适当再缩小辅币尺寸,更可起到节约的作用。2、辅币的印刷方法也可以考虑做到简化(比如:由双凹品改为单凹品)。
此意见在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管理局内部特别是在企业内部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甚至是争论,大家各抒己见,形成了不同意见。综合大家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管理局在1961年12月上报给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中,提出了三种方案供领导核定。
第一方案:按照上次报送的缩小规格不再变动。印制方法仍然采用双面凹印印刷。这个方案实际上是维持原方案不变。理由是:第三套人民币一角券已经印成11亿张。1962年上半年还要印一批,而且还要在近期内发行。如再缩小角辅币的尺寸,必造成市场上一角币三种和新五角券的尺寸与现已印成的一角券无大差别。这样既造成使用不便,实际上缩小的也有限,节约不了多少。故主张不动。印刷设计上,主张两面凹印不变,主要考虑第三套人民币一角券发行在前,而再改成单凹发行在后。造成票券越发越次,社会舆论将会更多,而且凹印平台机将来不能印主币,印辅币足够有余。
第二方案:为了加大主辅币之间的尺寸差距,拟按照已缩小的规格基础再将二角、五角辅币尺寸各缩小1毫米。这个方案的好处是主币和辅币之间的距差(即五角和一元之间的距差)由原来6毫米增大到8毫米,差距较第一方案明显。缺点是三种角辅币之间的差距缩小,即由原来每种角券之间相差5毫米,缩小到相差4毫米。按照生产上的公差规定成品尺寸允许正负相差1毫米,将来可能出现一角券尺寸走上公差大1毫米,二角券走下公差小1毫米,两种票券之间只差2毫米的情况,加上流通过程中纸张纤维的自然伸缩变化等因素,两种票券之间距差就很小了,在流通使用中和出纳工作上从尺寸上不易区分,将有很多不便。
第三方案:将三种角券尺寸再缩小和印刷方法由两面凹印改为单面凹印(图案不做原则的变动)。缩小后角辅币和一元券之间的差距加大到15毫米,区别明显。这个方案的优点是节约的经济效果大,如果按照1953年-1962年九年中人民币总产量为基数计算,其中三种角币还可再节省纸张700多吨,油墨500多吨,合计节省近1500万元,这还没有考虑劳动力和设备利用的节约因素。但这个方案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已经印成的新一角券与将来再缩小的一角券在尺寸及技术对比明显,社会舆论会较多。二是再缩小的五角券尺寸将与现行一角券的尺寸差别不大,容易混淆。三是简化印刷方法后,背面的国徽只能用胶印印制,质量就远不如现在印成的新一角券好。同时,图案和风景的安排因规格改变要邀请美术专家重新调整,这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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